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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4-30

  长春理工大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庞春颖

成员:孙永生 于源华 赵丽辉 曹秒 王清爽 嵇晓强 王宇飞 

秘书:夏冰

技术保障:石乐民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注:调剂及复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人数。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含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记录保存3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方式

1.采用QQ群进行各项通知的发布。群号:936325463(2020生命学院研究生复试群)

2.采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软件进行复试,请学生提前在手机端下载“腾讯会议APP”并熟悉使用方法。

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分批进行。

(四)加试、体检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及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将复试成绩乘以0.3,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内容六、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1) 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2)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有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3)《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网址链接:http://yzb.cust.edu.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2087)。

(4) 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个人相关竞赛、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等证书)。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附件2,网址链接:http://yzb.cust.edu.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2087)。

(7)考生提交材料清单(见《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附件3,网址链接:http://yzb.cust.edu.cn/ArticleShow.asp?ArticleID=2087)。

所有上述电子版材料格式均为PDF格式,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可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二)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夹及文件名称命名格式要求

1. 外部文件夹命名要求:“学科专业--考生编号--姓名”。

2. 内部文件命名要求:“序号--电子版文件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序号对应项参照下表。

  

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与学位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参照样例:

  

(三)电子版文件夹提交方式及时间要求

考生以邮件形式提交至邮箱:1676345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科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请各位考生务必于5月7日前完成提交。

七、考生需提前准备的器材等要求

1. 能够上网的智能手机,保持电量充足,按要求下载并熟悉“腾讯会议APP”软件。

2. 手机支架(使手机离手并竖立于桌面,也可采用功能类似物品代替)。

3. 稳定的网络环境。

4. 独立空间、环境简洁。

5. 白纸少量、笔一支(建议为记号笔)。

以上条件不具备的考生,请及时与学院或学校研招办取得联系,以便研究解决。

八、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九、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十、其它事宜

其它工作按《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