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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4-27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作用
1.实验室开放,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效益,而且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创新和实践的空间,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本院实验教学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3.开放性实验内容不能与学生所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实验内容相重复,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验室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毕业设计、科研训练、创新大赛、自选课题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指导为辅的实验教学模式。
1.参与科研: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由教师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
2.毕业设计:主要面向四年级毕业设计的本科生,在毕业设计期间,根据各自的毕业设计题目及课题实验方案,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3.科研训练(创新大赛):学生根据科研训练及创新大赛题目,结合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4.自选课题: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题目,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联系指导教师,完成课题的设计方案,完成实验,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条件进行能力培养。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学院领导直接负责实验室工作,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各开放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工作。
2.各实验室于每学期开学初,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向学生公布,需要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必须由指导老师带领填写开放实验预约表格,通过与实验室具体负责人协调,方可进入实验室。
3.为保证学生实验效果,真正达到实验室开放的目的,学院对开放实验室做如下规定:每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组数不得超过现有设备套数的一半;尽可能有指导教师陪同,指导教师不能现场指导,则需要由指导教师与实验室负责人沟通,由实验室责任人暂时辅导,没有指导教师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进行开放性实验。
4.学生除毕业设计、科研训练、创新大赛等指定题目的实验以外,在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由指导教师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长春理工大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实验教学中心

相关附件
附件1:实验室开放预约申请表.doc (2020-04-27)
附件2:中心开放实验室学生安全承诺.doc (2020-04-27)
附件3:实验室物品借还登记表.doc (202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