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生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长春理工大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按《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庞春颖
成员:孙永生 王清爽 于源华 张淑华 曹秒 嵇晓强 王宇飞 宫平
秘书:王佳奇 夏冰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15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65 |
合计 |
80 |
注:(1)生物与医药专业最低复试总分为282分。(2)生物医学工程调剂及复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拟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人数。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采用QQ群进行各项通知的发布。群号:135124527(2025年长理工生命学院研究生一志愿复试群)
复试采用线下进行,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组成。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审表、本科学习成绩单。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笔试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
复试科目:
【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型):方向01、02:信号与系统;方向03、04:微机式医学仪器设计或分子生物学】。
【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方向01、02:分子生物学;方向03:微机式医学仪器设计】。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
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计算机应用能力⑤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根据实际考生问答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加试科目【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型):生物医学传感器及检测技术、数字图像处理。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 生物工程概论、微生物学】。
(四)体检
体检具体按《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执行。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在60分以上且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在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合格考生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将复试总成绩除以2乘以0.3,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2)×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备注 |
3月24-27日 |
学院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准备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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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学生保持手机全天畅通。 |
3月29日(周六)8:00-9:00 |
报到、领取复试准考证、查看面试分组情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分组抽签等。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42室 |
请学生们准时参加。 |
3月29日(周六)9:10-11:30 |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26、728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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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周六) 13:00-15:30 |
专业笔试 |
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阶梯教室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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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周日) 7:30-8:20 |
面试考核抽签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4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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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周日) 8:30-12:30 |
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09、726、728、74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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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周日) 13:30-15:3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2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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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周日) 16:00-18:00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二) |
理工大学南校区实训楼726室 |
|
1、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请考生做好准备,准时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不体检,体检统一在报到入学后进行。
3、考生必须准时凭复试准考证、身份证、考试文具用品参加笔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
六、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
相关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建立1个文件夹,内含多个文件且编号。所有材料纸质版待报到入学后提交。复试前学院根据电子版材料对学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
(一)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内容
(1) 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2) 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有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3) 《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附件1。
网址链接:https://yzb.cust.edu.cn/zsxx/d055c6175b744262855554f8a90ebaac.htm
(4) 其它获奖及证明材料(个人相关竞赛、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等证书)。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附件2。
网址链接:https://yzb.cust.edu.cn/zsxx/d055c6175b744262855554f8a90ebaac.htm
(7) 考生提交材料清单(见《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附件3。
网址链接:https://yzb.cust.edu.cn/zsxx/d055c6175b744262855554f8a90ebaac.htm
所有上述电子版材料格式均为PDF格式,无法提供相关电子版的材料,可单独提供情况说明。
(二)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夹及文件名称命名格式要求
1. 外部文件夹命名要求:“学科专业--考生编号--姓名”。
2. 内部文件命名要求:“序号--电子版文件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序号对应项参照下表。
序号 |
电子版文件名称 |
1 |
学生证 |
2 |
毕业证 |
3 |
学位证 |
4 |
本科成绩单 |
5 |
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 |
6 |
其它获奖及证明 |
7 |
诚信复试承诺书 |
8 |
材料清单 |
9 |
入伍批准书 |
10 |
退出现役证 |
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与学位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参照样例:
(三)电子版文件夹提交方式及时间要求
考生以邮件形式提交至邮箱:95800309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科专业+考生编号+姓名”,请各位考生务必于3月27日前完成提交。
七、待录取流程
1.复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于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一志愿考生不需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调剂系统自动确认。
3.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及录取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5.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6.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九、其它事宜
其它工作按《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长春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等执行。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