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2021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及推免方式通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庞春颖
副组长: 嵇晓强
成 员: 于源华 王宇飞 王清爽 张淑华 赵丽辉 宁春玉 曹秒
秘 书:时黎霞
组长签字: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6月9日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考核方案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细则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院在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上报学校。推免生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考核面试前达到该标准即可);
6、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二、满足上述1-5条推荐条件,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特殊推荐:
1、有特殊专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其成果通过推免工作小组鉴定认可的;
2、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的(团体赛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被EI、SCI、CSSCI或SSCI收录的;
4、为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
三、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生计划确定本年度学院推荐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内公示;
2、学生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含成果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学院,提出推免申请;
3、学院根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0%及特殊推荐确定面试名单,组织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学术创新成果、外语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必修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必修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如果必修课程成绩按五级制计分,按如下标准折合成百分制:优秀折合90分,良好折合80分,中等折合70分,及格折合60分;
面试时,专业知识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满分40分。外语水平考核学生的英语听、说、专业英语的翻译能力,满分20分。综合素质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语言表达能力,同时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了解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满分40分。
4、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对创新加分进行认定,其中竞赛是指学校已经认定的与申请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创新竞赛和单科技能竞赛,论文及专利内容必须符合申请学生所学专业,论文在面试考核前获得录用通知单即可。创新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创新加分=∑(某项目的加分标准×排名系数)
竞赛项目排名系数:第1-5名均为1.0,以后名次为0,同一竞赛项目,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其它项目排名系数:第1-5名分别为1.0、0.8、0.6、0.4、0.2,以后名次为0,论文、专利以全部作者(发明人)实际排名为准;
5、学院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对学生(含特殊推荐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报教务处备案;
综合成绩=专业排名成绩×80%+面试成绩×20%+创新加分
6、学院将《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及所有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报送教务处。
四、在推免公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必修环节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的;
2、受到行政处分的;
3、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