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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06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 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庞春颖 孙永生

  副组长 : 嵇晓强

  成  员: 王清爽 王宇飞 宫平 郝凤奇

  秘  书: 时黎霞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创新加分鉴定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 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创新加分鉴定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庞春颖

  副组长 : 嵇晓强

  成  员: 曹秒 于源华 赵丽辉 李景梅 张淑华

  秘  书: 时黎霞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16〕39 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2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细则及考核办法如下:

 一、学院在各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上报学校,推免生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所学必修环节无不及格、补考及重修;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25分)(考核面试前达到该标准即可);

 6、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二、满足上述1-5条推荐条件,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特殊推荐:

 1、有特殊专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其成果通过推免工作小组鉴定认可的;

 2、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的(团体赛前三名);

 3、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并被EI、SCI、CSSCI或SSCI收录的;

 4、为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

 三、推免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推免工作方案。

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推免生计划确定本年度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内公示。

 2、学生推免网上报名。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免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系统内打印《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含成果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所在学院,提出推免申请。

 3、综合成绩核算。

把学生学业成绩作为推免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取消面试环节,专业成绩不再折算,即: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创新加分

 4、专业成绩核算。

  专业成绩=

必修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必修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如果必修课程成绩按五级制计分,按如下标准折合成百分制:优秀折合90分,良好折合80分,中等折合70分,及格折合60分。

 5、确定创新加分评定学生名单。

学院根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人数的10%及特殊推荐确定创新加分评定学生名单。

 6、创新加分评定。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对创新加分进行评定,其中竞赛是指学校已经认定的与申请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创新竞赛和单科技能竞赛,论文及专利内容必须符合申请学生所学专业,论文在面试考核前获得录用通知单即可。创新加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创新加分=∑(某项目的加分标准×排名系数)

竞赛项目排名系数:第1-5名均为1.0,以后名次为0,同一竞赛项目,只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其它项目排名系数:第1-5名分别为1.0、0.8、0.6、0.4、0.2,以后名次为0,论文、专利以全部作者(发明人)实际排名为准。

凡是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情况,创新加分不予评定。

 7、创新加分鉴定。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8、综合成绩排名。

学院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对学生(含特殊推荐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长春理工大学申请推免学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表》报教务处备案。

 9、资料存档与报送。

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内上传推免有关材料pdf 电子版(下列材料按顺序编辑成一个pdf 文件上传),包括以下内容:

(1)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4);

(3)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外语专业四级成绩单);

(4)长春理工大学学生学籍卡片;

(5)创新加分佐证材料;

(6)专家组鉴定意见。

 四、在推免公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必修环节有不及格、补考或重修的;

 2、受到行政处分的;

 3、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1年7月5

相关附件
2022年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021-07-06)